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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46288

"某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为240万元,当月应收取90万元,由于购货方当月资金周转不灵,实际只支付了 60万元货款,配件厂按实际收款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则该配件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2023-03-08

根据您提出的情况,该配件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30万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当月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应不低于实际价格,也就是说,配件厂应当按进项税额抵扣后的实际价格计算税额,否则存在违规风险。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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