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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2019年6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价目表中该产品价格(不含税)为100000元。现金折扣为10/5,n/10。购买方于第3天付款。用总价法编制销售产品、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如果购买方于第10天付款,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答:嗯,如果购买方于第10天付款,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应该是现金90000元,应收账款10000元。应收账款10000元=价格(不含税)100000元-现金折扣 10/5=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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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40这个表的第一行是怎么算的,是小微企业,利润超100万了
答:老师 您 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40这个表的第一行实际上是指小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指一年)实现的利润税额,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它是通过把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全部应税所得额减去税前扣除项目来计算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视为做出的税前抵扣的可以选择性扣除的税收基数,一般小微企业的利润低于100万,可以享受5%税率优惠,如果利润超过100万,则可以享受10%税率优惠。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40这个表可以把企业归类为四种类型:小微企业、一般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5%税率优惠,而一般企业按照10%税率计算,而小规模纳税人及大中型企业则分别按照20%和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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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于市区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
答:甲企业 2019年5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1)甲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实木地板A,货值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其中甲企业当月领用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的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
甲企业必须对上述发生的经济业务办理增值税税收登记。其中,海关进口实木地板A应当缴纳进口增值税,甲企业自委托乙实木地板厂购进的未经涂饰的素板,应当缴纳进项税;当月实木地板B销售获得的35万元及18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均应由甲企业缴纳销项税。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种重要税种,根据能获得额外利润的增值量来计算税款,同时也体现了价格动态调整的原则。增值税的三大纳税义务主体分别是生产经营者、进口经营者以及购买商品、从事劳务活动的人。以上只是增值税的三大纳税义务主体的概括,每种纳税义务主体的增值税税收登记和税收征管也存在许多细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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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烟丝,卷烟厂提供烟叶价救50000元,支付加工费16000元,增值税税率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厂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销售,当月销售4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投价25元(每标准箱的卷烟数量为50000支,算为250准条)。 要求 (1)计算销卷烟的销售收入 (2)计算销售卷烟应袋纳的增值税 (3)计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及当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答:你好,同学。
销售收入 40*250*25
增值税 40*250*25/1.13*0.13
应缴纳的消费税=25*40*250/1.13*36%+40*250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25*40*250/1.13*36%+40*250-(50000+16000)/(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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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测试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