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故导致货物报废,所取得的货物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2026-01-15 19:3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67

导读:可以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进项不得抵扣,但是增值税暂行调列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交通意外导致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以可以抵扣。 其它1个回答: 回答1: 交通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拿到的专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可以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进项不得抵扣,但是增值税暂行调列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交通意外导致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以可以抵扣。

其它1个回答:

回答1:

交通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拿到的专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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