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需要缴税吗

2026-01-23 13:3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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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需要缴税吗

根据工商的要求,吸收合并后的新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为吸收方与被吸收方注册资本之和.实践中确实存在按照这种方式来操作的案例.但是,有人提出,在被吸收方目前公司净资产已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双方注册资本简单相加的方式处理的话,会损害吸收方(拟上市公司)的利益,存在增资不实的嫌疑.

如何确定公司吸收合并时的注册资本?一、我国法律对吸收合并的相关规定经查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吸收吸收合并我国法律有以下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可以说,在我国法律层面没有对吸收合并时注册资本的确定进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上述两种方式的处理均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三、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本人认为,判断合并各方的出资是否到位应以各方成立合并前的出资情况进行判断,在合并前各方主体均已有效足额出资并经验资证明文件确认依法登记的情况下,不存在合并各方出资不实的问题,合并时将合并各方的注册资本简单相加构成合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如实反映了各主体前期的出资情况.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需要缴税吗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都涉及哪些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其实质为收回投资,按税收有关收回投资的规定处理.适用政策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2、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企业所得税).

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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