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2020-08-27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800

导读:企业在成立之初,创立者的目标就是做大做强,也有很多企业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对于一些生产型的工业企业,还会要有自己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那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好好捋一捋这个问题.

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全额抵扣.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取得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但是,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取得外购固定资产,分为不需要安装和需要安装两种情况.

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9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公司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自建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

自建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其实如果符合进项税额抵扣的要求就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大家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如果不得抵扣的话可以按照简易征收的方式计算,这是财务人员的一个基本工作,所以都要熟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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