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什么

2020-07-28 09:0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9222

导读:当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之后,有些是税务局退税给我们,这就是应退税额,收到退税,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抵消之前的税费.有人问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什么?这个上面的应退税额是什么请看下文说明.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什么

这几乎是所有涉税类准备资料的,最后一条,也就是兜底政策.

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提供,只有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涉税附加证明时才需要提供.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应退税额"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将"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举例:企业申报2月份退税资料50万元,企业于3月15日前申报,退税部门3月31日前审核通过,将退税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4月15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应退税额填写50万元.

从一开始重新填写增值税纳税表主表应退税额,以填写正确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为基数,累计计算调整纳税申报表应退税额,在5月15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时,改成正确的应退税额.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什么

应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1、免抵退税务应退税额指的是在免抵退三项中应退还的税额.

2、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为零.

3、抵税是指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退还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的增值税税款,首先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款,即企业既有出口货物又有内销货物,出口货物需要退税,内销货物需要交税,按照税法规定两者可以相互抵顶.

4、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子以退税.

以上就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什么的讲解,其实一般是不需要提供的,这就是税务局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才提供,一般我们不用准备.关于税务的问题我们又解决了一个,本站中还有其它精彩文章,欢迎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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