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2025-12-24 20:3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91

导读: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要求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要求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1]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一)保管年限: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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