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指定审计若众怒、《补充通知》狙击22家事务所联合上告

2026-01-08 20:3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30

导读:(视野资料图片) "这个事情总算解决了。"3月3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四川省注协)秘书长黄友终于松了一口气,连日来的奔波劳累使他看起来有些疲惫。 让黄友如释重负的,是一场险些对簿公堂的风波:去年10月,银行向其下属支行和二级分行发文,要求下属各行用于信用等级评定的客户报表,必须经省分行推荐的39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能有效。这份带有行业垄断色彩

 (视野资料图片)     "这个事情总算解决了。"3月3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四川省注协)秘书长黄友终于松了一口气,连日来的奔波劳累使他看起来有些疲惫。    让黄友如释重负的,是一场险些对簿公堂的风波:去年10月,银行向其下属支行和二级分行发文,要求下属各行用于信用等级评定的客户报表,必须经省分行推荐的39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能有效。这份带有行业垄断色彩的文件,令省内其余2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叫苦不迭。    为了讨回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权益,在四川省注协的支持下,22家会计师事务所准备联名状告该银行四川省分行。然而,上周五(2月28日),就在起诉书即将递至法院时,事情发生了转机。        一份突然的通知    整个事情的起端还得上溯到2002年。    去年10月30日,该行四川省分行出台《关于推荐客户报表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评级工作的准确性,经对各事务所资质实力、工作业绩、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调查,经省分行研究,特推荐39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各二级分行信用等级评定客户会计报表审计单位。其详细内容为:    其一,各二级分行信用等级评定客户报表必须经省分行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能有效。    其二,各二级分行须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建立合作关系。    其三,实行年度考核,按照客观、科学、公正的审计原则,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对发现不负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随时淘汰出局。    其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审计意见的客户会计报表不得作为评级依据,只有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方为合格的会计报表。        《通知》很快被下发至各家二级分行、省分行营业部及总府、锦城、蜀都等支行,并开始执行。   "这个文件下发后不久,我们给一家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被银行退了回来。"什邡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笑道,"因为我们不是他们推荐的事务所。"四川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更是抱怨:"就是因为那纸文件,我们差不多要损失40多家客户,而且都是老客户呀,经济损失在20多万。"不仅仅是这两家,省内39家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面临着同样的尴尬。   在采访中,一些数据记者几经周折才得到。原因很简单,正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采访时的担忧:"我们不敢说,你们也千万不要报我们的名字,我们还要长期和银行打交道。"与会计师事务所同样有苦难言的是当地企业。乐山一企业负责人说:"银行指定事务所,客观上增加了我们的负担,如果这家银行指定一个,那家再指定一个,我们光是花在报告上的钱就得多出很多。而且,报告涉及的内容很多都是我们企业的机密,不能让它满天飞呀!"                "限制竞争"之过  据黄友介绍,目前四川省共有243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规模较大的几家,这次都没有被划进39家的范畴。"银行指定的这39家事务所里,有些是规模很小的所。"去年11月,从各会计师事务所得到消息后,四川省注协分别两次与该银行四川省分行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02年12月18日,四川省注协专门针对该银行的《通知》,下发《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有关部门非法指定业务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了维护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秩序,保障全行业公开、公平、公正执业,省注协重申: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严禁参加政府及有关有权部门的各种垄断性、不公开认定条件的执业资格认证。已参加了的应立即纠正,否则省注协将按行业规定给予处罚,并进行通报。  然而几个月下来,与银行的协商还是没有太大进展。2003年2月26日,四川省注协负责人、数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省注协常年法律顾问一一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一一在省注协开了一次会议。经过2个多小时的商讨,在四川省注协的支持下,9家会计师事务所决定联名状告银行。两天后,又有13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签订了委托授权书。    该诉讼的代理律师,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的何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9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同时,第30条规定: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而银行的这份通知,直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何律师还说,银行和事务所之间不是委托关系,银行只是审计报告的使用方。假如银行利用其拥有贷款资格的特定权利和经营范围,以发布文件的方式,指定那些已在或将在银行系统贷款的企业必须到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去消费,必然使受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了垄断独占经营权,客观上排除了其他事务所在该领域的正当竞争。此种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因此,何律师认为,银行已构成"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方面胜诉的机会很大"。    其实,会计师事务所与银行的类似纠纷,国内也曾经有过。1996年12月,某银行深圳分行曾向所属单位发出通知:"自1997年2月1日起,凡向我行新申请信用等级评估的企业,必须提供深圳鹏程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方予受理。"该通知一出,立即引起当地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强烈不满。当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会同深圳市注协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1997年2月23日,33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名正式向深圳罗湖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该银行深圳分行违法和侵权。后经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出面协调,银行取消了这则规定,风波才得以平息。

     补充通知救火

    就在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已拟好民事起诉状、准备上递法院时,来自银行的补救措施浇灭了"众怒"。    2月28日,银行再次下文,做出《关于推荐客户会计报表审计中介机构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其中,第2条和第3条分别指出: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客户也可自行委托经批准设立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各行要正确使用作为评级参考依据的审计报告,认真分析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具体分析保留意见及无保留意见中的说明段所披露的事项对评级指标及贷款安全的影响。    《补充通知》中,银行专门就上一则《通知》出台的原因做出解释:"省分行推荐39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客户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信用评级的准确性。"该分行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已经做出了处理,不愿再提及此事。    据知情者透露,银行推荐客户会计报表审计中介机构的行为,也有其自身的苦衷。他说,由于某些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业,提供给银行的财务或审计报告曾经有过不真实的情况,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信贷风险。   尽管如此,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四川省总共243家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偏偏选中了这39家,并且没有向外界公开选择标准,此番不透明的做法,确有欠公开、公正之嫌。    不管如何,《补充通知》一出,双方的矛盾暂时解决了。对此,黄友表示,为了让银行打消审计报告不真实的顾虑,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省注协今年将把诚信建设作为工作的主线来抓。"我们除了要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还要开展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用市场的力量来惩罚失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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