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处理

2026-02-15 16:22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61

导读:企业的资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会发生增值或减值的情况.但无论是增值还是减值都需要对其税务进行相应的计算.那么具体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下面

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应进行纳税调整,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计税基础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时,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在转回时,因价值恢复而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恢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处理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关于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处理问题,上述文章通过具体的文件规定进行了解答.除此之外,文章中还对资产减值在会计上的处理进行了说明.在会计上,资产减值是一个会计科目,主要是核算资产减值所产生的损失.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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