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发票跨月能作废吗

2025-12-12 16:3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304

导读:在经济业务中,发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销售方根据发票等缴纳税费,购货方根据发票抵扣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如果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内容或金额等出现问题,这时候需要冲红发票,重新开具新发票。季报发票跨月能作废吗?

季报发票跨月能作废吗

跨月的发票无法作废的,只有开具红字发票把原先的发票冲掉就可以了,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用申请,直接开具即可。

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如下:

1.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

2.发票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红字

3.点击红字----输入对应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下一步----系统就会自动

4.显示出先前开具的发票信息,只是是以红字表示----打印即可。

 增值税发票作废有什么条件

季报发票跨月能作废吗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哪些手续?

具体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如果发票已经做抄税处理,并且是跨月的,请问此发票能否作废,如若不能,应作什么处理?

如果是购货方的原因退票,需请购货方到当地国税拿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办理相关手续后,税局会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你就可以开红字发票了。

备注:申请单需盖财务专用章,当地税局股长签名。

季报发票跨月能作废吗?跨月的发票无法作废的,只有开具红字发票把原先的发票冲掉就可以了,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用申请,直接开具即可。红字发票的开具也需要多方的协商配合,涉及的事情比较多。希望上面的回答,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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