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年报纳税总额怎么填

2020-08-16 08:4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477

导读:纳税总额指的是所有的税收相加,而个体户的纳税总额包括了个税,增值税,附加税等等税种,所有在申报的时候个体户年报纳税总额怎么填呢?本文要讲的就是这个问题.下文列式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参考.

个体户年报纳税总额怎么填

打开报税网站,不同的地区报税网站会有所不同.

在报税网站谁首页找到自然人登录,点击进入.

输入报税账号以及密码,点击登录.

在打开的界面找到申报征收,点击进入.

在打开的界面找到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点击进入.

按照个体户的实际经营情况,输入相关收入和成本信息.

信息填写完全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

这样就申报完成了,需要缴税的按时缴税就可以了.

个体户一般是按季度进行申报.

注意填写的收入和成本都是年度合计金额

累计纳税总额是指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的总计数据.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项目需要每个月申报,并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按月申报同按年的五级累进税率计算并不矛盾,因为每个月份都可以按累计的应纳税所得和税率表对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到年底就是12个月(全年)的累计数了.当然当月计算的应纳税额要扣除本月之前累计已缴数,才是当月实际应缴税额.

个体户年报纳税总额怎么填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申报期限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以上,就是个体户年报纳税总额怎么填的方法,年报的纳税总额包含了一整年的纳税额,只要相加就行了,个体户比起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务处理更加简单,有的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那么本文的内容就到这,感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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