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2020-08-27 08:4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413

导读:我们都知道,对于已经享受了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税费虽然已经减免了,但是还是要正常申报的,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那么其他免税销售额怎么填呢?其实就是在申报表中的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栏目中进行填写的,具体请看下文.

其他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其他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免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综上,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论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均应计入当月计算是否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限额.若销售额超过10万元,应全额缴纳增值税,若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仅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本月若开具4万元专用发票、5万元普通发票,本月的免税销售额5万元, 4万元专用发票需申报缴纳增值税;若开具4万元专用发票、8万元普通发票,本月不能享受免税.

其他免税销售额怎么填?对于已经减免的税费,在增值税的申报表上也是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栏目中进行填写的.如果没有减免的税费的话,就不需要填写了.看了文章,大家明白了吗?更多相关的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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