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契税减免问题?

2025-12-30 17:52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87

导读:可参考一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

可参考一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发〔1998〕23号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具体的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其它1个回答:

回答1:

契税这块地方有很大自主权,各地会有所差别,亲可以参考楼上的了解一下,也可以拨打当地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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