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给予销售折让怎么入账

2020-05-2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769

导读:企业购买产品的时候,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先支付预付款,之后再取得产品等,这个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或者是签订合同之前,与对方公司约定好就行.企业为了销售产品会给予各种优惠的条件,比如说销售折让等,那么对方给予销售折让怎么入账?

对方给予销售折让怎么入账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对方给予销售折让怎么入账

单位没有销售可以结转成本吗

当然不用,成本和收入是匹配的,即会计原则中的匹配原则,有收入才有成本,成本是销售出去的产品在取得时的历史成本,没有销售,那么购入品只是库存,并没有发出,自然不会有成本.

在工业企业,"本月库存商品的借方发生额"表示的是本月完工入库的产成品成本.而"主营业务成本"则表示本月已销售产品的成本.只有已被企业销售的那部分库存完工产品,才做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

剩下的未被销售的产品,依旧在仓库里,依旧表示在"库存商品"账户中.

对方给予销售折让怎么入账?企业向供货方采购材料或者是产品,支付的销售折让金额,我们可以通过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方法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更多关于企业财税的账务处理,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网站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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