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税收减免时提示“所选择的税收减免性质进行税收减免备案”,这个需要到税局备案的

2026-01-18 10:52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69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在7-9月份,有在国税局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在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填写税收减免性质里出现提示“所选择的税收减免性质进行税收减免备案”,这个需要到税局备案的吗? 其它3个回答: 回答1: 可以不用去税务局备案,以申报代替备案即可。 回答2: 可以以申报代替备案,不需再提供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备案。 回答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小规模纳税人,在7-9月份,有在国税局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在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填写税收减免性质里出现提示“所选择的税收减免性质进行税收减免备案”,这个需要到税局备案的吗?

其它3个回答:

回答1:

可以不用去税务局备案,以申报代替备案即可。

回答2:

可以以申报代替备案,不需再提供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备案。

回答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的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以申报代替备案,再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减免后申报即可,无需再提供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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