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动产税率是多少

2020-08-10 08:57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918

导读:对于一般企业销售不动产税率是多少?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需要考虑不动产的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不同的取得时间、取得方式,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对于销售不动产适用的税率、以及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请见下文:

销售不动产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一般计税下适用税率为9%,简易计税下征收率为5%.相关的税收政策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9%.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9%.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9%.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六)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9%.

如果不动产和纳税人机构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销售不动产税率是多少

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的征求意见稿,会增设预缴增资税明细科目:

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企业将"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关于销售不动产税率是多少这一话题今天就讲解到这里啦.更多关于不动产销售的税务处理账务处理相关知识大家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为财税人员提供财务核算、税务筹划、会计实操、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资讯,助力财税人专业能力提升、职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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