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减持股份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2019-09-19 16:1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611

导读:企业里有些股东发生了减持股份的事情,比原来减持了许多的股份,套取了一定的费用。当公司股东发生了减持股份事情的时候,作为会计也需要协助处理好税费问题。那么,个人减持股份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个人减持股份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股份减持所得免税。

  对资管计划持有的部分股票进行减持,增值税如何缴纳

  财税〔2017〕56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作为这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在2018年1月1日前转让股票可以不交增值税。

个人减持股份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股权转让中如何合理避税

  1、考虑能否通过变通途径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因此如果可以通过多次转让,或者其他途径能以明显低价转让即可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

  2、考虑能否实现纳税递延。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也就是说让前述情形推迟出现,即可实现纳税递延。

  3、在就是从取得股权的成本及税费上考虑,能否将扣除额增大,从而降低计税金额。

  个人减持股份时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对股东减持股份后该缴纳的税费、账务问题要清楚,也要懂得股东减持股份之后对公司带来的影响是什么,这才是一个合格又专业财务应该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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