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不付了账务处理

2025-12-20 18:3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502

导读: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那其

其他应付款不付了账务处理

其他应付款不用再继续支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1、如果属于实际应当支付,但由于收款方原因最终导致的付款方不需要再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予以确认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经双方协商后一致达成统一意见,使现有债权债务恢复成为原始状态,经济业务关系不复存在的状况下,则应当采用红字或者蓝字反向冲回原有账务处理业务,冲销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他应付款不付了账务处理

无法支付的款项怎么处理

一、无法支付款项的财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作为"利得"处理,"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

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确实无法支付的而按规定程序净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因此,在企业获取款项确实无法支付的相关证据后,应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无法支付款项的税务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会计上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在税务上,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核销应付款项的凭据,要能证明其"确实无法偿付".

以上就是小编对其他应付款不付了账务处理做出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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