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勾选确认发票如何撤销

2020-08-06 08:4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5398

导读:如果纳税人取得了专票可以进行抵扣,一般都是要先在发票认证平台是哪个进行勾选认证的.并且要注意发票认证的期限.已勾选确认发票如何撤销?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已经确认了,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具体请看下文.

已勾选确认发票如何撤销

如果发票已勾选也已经确认,那么,是没有办法取消的,进项发票已经认证通过了,相当于我们以前扫描认证的方式一样,发票已认证,如果发现差错,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已认证如果需要红冲,由购买方或开票方都可以进行红冲申请.

进入税控系统,在发票管理里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相应发票信息,然后发送税务机关审批,审批完后,如果是购买方申请的,这时打印一份审批通过的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提供给开票方,开票方凭此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了.如果是开票方自行填写红字信息表,也是可以的,操作流程和上述无异.

如果只在勾选平台进行勾选,没有点击确认,那是可以撤消的,在"发票勾选"里选择"已勾选",选择要撤消的发票,把要取消的发票上面的勾点掉,就可以了.

 已勾选确认发票如何撤销

如何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

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勾选.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站(提示:本平台只用到金税盘或税控盘里的身份认证证书功能.另外每次只能同时插入一个金税盘或税控盘,且不要同时插入其它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7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认证相符或在增值税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或勾选.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勾选,不得作为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自2016年5月起,纳税信用A级、B级纳税人可以不再扫描认证,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对进项税额发票抵扣进行勾选确认.

已勾选确认发票如何撤销?如果发票已经勾选确认了,是不可以再撤销的.如果还没有确认,就可以在发票勾选中选择已勾选的发票版块,然后选择需要撤销的发票就可以了.文章中还整理了勾选发票的具体操作步骤,以供大家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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