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2026-01-23 18:5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63

导读:.addon-special { clear: both; margin: 15px auto; font-size: 12px;}.addon-special .special-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bottom: 1px dotted #DADBD6; border-top: 1px dotted #DADBD6; color: #1C2C58; font-size: 14px; margin: 0 auto 5px; overflow: h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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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视野讯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21证券简称:银禧科技)发布《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司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公司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方法。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要求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通知的规定,同时明确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方法。

公告称,银禧科技于2017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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