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担保 重庆实业三独董集体“起义”

2026-01-29 14:5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50

导读:在重庆实业(000736)董事会审议一项担保议案时,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两人弃权,一人反对,都没有投同意票。 公司公告称,2004年6月22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用公司所持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450万股股权作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取得的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04年

    在重庆实业(000736)董事会审议一项担保议案时,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两人弃权,一人反对,都没有投同意票。

    公司公告称,2004年6月22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用公司所持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450万股股权作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取得的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04年6月22日至2005年6月22日。截至本次担保,重庆实业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41亿元。

    公司董事会日前审议此事项时,实到8名董事中5人同意,3名独立董事无一人投同意票———独立董事郭维平弃权;独立董事孟凡萍表示“本人已于上月提出辞职,停止行使董事权利,故不再对公司事务发表意见”,对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投了弃权票;独立董事王东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应严格控制并清理,以切实防范和控制化解经营风险”,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投了反对票。本次担保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41亿元,占净资产的194.6%,其中逾期担保1.08亿元,违反了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的规定。

    资料显示,瑞斯康达一直是重庆实业的重要担保对象。2003年3月20日、5月11日和6月3日,重庆实业三次签署担保协议,为瑞斯康达三笔共8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今年3月19日,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瑞斯康达提供4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至2005年3月15日。

    此外,公司日前公告称,2004年6月22日, 重庆实业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解除合同》,解除了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450万股计83%的股权的质押。这意味着,重庆实业所持有的德农种业83%股权在解除质押的当天就立即被用到这项新的担保事项中。

    重庆实业今日发布的另一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日前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达的民事起诉状。因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济南分行有2300万元贷款,并由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交通银行济南分行于2004年6月16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17日下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本文转载自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