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哪些

2026-02-18 12:4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527

导读: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针对这个问题,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哪些?一般来说,专项扣除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扣除内容,专项附加扣除,和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有关.现在我们来看看具体事项: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其中,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来核定.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缴费工资超过了上限或者低于下限,则按上限或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

而缴费比例是"因地而异"的,一般来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

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也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可扣除3600元/年.

【大病医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不超过8万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扣除额度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是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可扣除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哪些

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1、包含范围不同.

累计专项扣除包含的范围是三险一金等;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含的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2、扣除的标准不同.

累计专项扣除的标准依据当地的社保以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和金额确定;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规定来确定的.

3、实施背景不同.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在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明确提出的,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哪些?这个知识重点是会计初学者需要掌握的,以及了解清楚以后,我们的新手对于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也不会再搞混淆了.如果大家还有需要讨论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点击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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