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的发票地址填写错误要怎么办

2026-02-23 15:22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90

导读:企业的账务处理需要有原始凭证作为附件处理的,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原始凭证是收据、通用发票、定额发票等,比较正规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这些都是我们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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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名称在"**公司"后面加"**项目部",这个没有问题,只要来"**公司"这个名称是你公司正确的全称就行.

国税发【2008】第080号,自八、(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百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度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问销.

这个文件只说明了一定要全称,但公司全称后面多字,属于画答蛇添足,这不影响业务的真实性,只是业务真实发生的,都可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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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的调整,则根据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则根据以下文件规定不得在税前作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税发[1997]191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以前年度的发票地址填写错误要怎么办?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等需要填写的对方的公司的信息比较齐全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需要对对方公司的信息进行仔细的核对,避免出现错误,之后的处理会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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