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与个税有关系吗

2026-02-21 14:3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42

导读:现在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我们都知道公积金还是大有用处的,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与个税有关系吗,很多人在本网咨询这个问题,其实内容相对简单易懂,会计人员一看就明白.有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下文介绍吧!

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与个税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见下: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

单位:21%10%1.5%0.5%0.8%12%

个人:8%2%+10元0.2%001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与个税有关系吗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按一定的金额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后根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中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贵企业应参照上述规定,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本文主要讲述了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与个税有关系吗的内容,我们了解到个人公积金的缴纳与个税还是有关系的,我们通过观察公积金和个税的缴纳比例就可以看出来,看完后还有其他的会计疑问吗?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和本网老师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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