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红冲

2026-02-25 14:4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10

导读:有时候增值税发票已经认证的情况下,却被发票方作废,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红冲,相信很多纳税人都有此疑问,并且不知道怎么区分,在日常工作中有很多会计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对这个知识点不了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吧!

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红冲

对方已经认证,只能红冲,让对方申请红字申请单,然后你下载后开出负数发票.都在开票软件系统内操作.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对方已经认证,只能红冲,让对方申请红字申请单,然后你下载后开出负数发票.都在开票软件系统内操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红冲

发票红冲

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了.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了,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就可以了.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已经抵扣的发票怎么红冲,这种情况下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审核通过,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大家要分情况处理,其实这个问题完全不用担心的,我们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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