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可以由一个子女抵扣吗

2026-02-28 17:3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43

导读:个税中有六大专项扣除内容,其中一项是赡养老人,意思是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可以扣除一定的数额,不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将围绕这个内容来讲解,具体问题是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可以由一个子女抵扣吗?下文为您解答.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可以由一个子女抵扣吗

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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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根据上述文章讲解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可以由一个子女抵扣吗这个问题,我们也学习个税专项扣除的一些其他内容.在进行专项扣除的时候都有满足一定条件,这点要注意了.关于个税的更多知识,欢迎大家登入官网的相关栏目继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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