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所得不是汇算清缴

2026-02-17 14:2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582

导读: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根据规定,汇算清缴是有一个具体的期限的。并且,汇算清缴是有固定的对象的。本文要讲解的就是生产经营所得不是汇算清缴的问题

生产经营所得不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税款,所以不需要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生产经营所得不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多久?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⑴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⑵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⑶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⑸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企业在年终的时候一般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但如果是个体户或者是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是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那么生产经营所得是不是汇算清缴呢?这就需要根据该企业是什么征收方式来决定了。上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文的解答完毕。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