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2026-02-23 21:55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08

导读: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很多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机构,属于国家鼓励建立的一种机构,养老机构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养老机构的收入也需要及时的缴纳相应的税金,本文将介绍一下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答: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2013年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知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道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版,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减免增权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二、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四、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保险监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费收入,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第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一)项规定的保费收入.

(二)保险公司符合财税〔2015〕8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免税条件,且未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列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或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此前已缴纳营业税中尚未抵减或退还的部分,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以上详细介绍的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也介绍了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作为一名财务人员,一定要特别的清楚,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做账方法如本文所示.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每一个会计人员都需要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技能,本平台将会给你提供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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