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性质是什么?

2025-12-31 16:5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27

导读:定金的性质是实践合同,因为自定金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应该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给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一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定金必须实际交付之后才能产生效力,并且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作为预付款。

定金的性质是实践合同,因为自定金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应该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给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一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定金必须实际交付之后才能产生效力,并且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作为预付款。

回答2:

定金应该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给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一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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