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进项发票怎么备注

2026-02-22 13:4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78

导读:发票备注栏作为发票的一部分,一直是会计人头痛的问题,外贸进项发票怎么备注,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怎么处理,碰到这种问题不知所措,这是经常困扰财务人员的问题之一,今天我们就来一

外贸进项发票怎么备注

出口发票的基本内容:卖方名称及签署、买方、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

除非特别要求,其他均不是必备内容,包括备注.外贸企业在让供货商开具专用发票时,切记不要让在备注栏里填开任何信息,如果供货商必须要填开的,那么一定要开具正确的信息.

外贸进项发票怎么备注

对于自行开具发票要注意:

情况一、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情况二、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必须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情况三、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情况四、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以上就是关于外贸进项发票怎么备注的全部内容,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等基本内容都要填写,自开发票需要进行备注的四种情况都在上文为你介绍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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