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预收款开发票怎么处理

2026-02-26 18:5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61

导读:建筑企业是典型的时段确认,应该根据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建筑企业会预先收到工程款,这部分的款项也是一样要预缴增值税,那么就有开发票的问题,所以建筑行业预收款开发票怎么处理呢,下文有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建筑行业预收款开发票怎么处理

在2016年财税36号文中规定的建筑企业预收款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在2017年财税58号文中做了修改,规定收到预收款当期只要预交增值税即可,而且可以差额预交.

例如某建筑企业一般计税工程于2018年5月收到1100万预收款,当期支付了900万分包款,预收款的预交义务不是1100/1.10*2%,而是(1100-900)/1.10*2%.然而这种预收款的差额预交可能只是理论上的,在实际上往往不太可能.因为预收款一般是开工前,或者刚开工收到的款项,很少有过程中还一直存在有预收款的情况.既然是开工前或者刚开工,基本是临时设施投入、场地平整的阶段,基本没有什么分包,即便有分包也没有什么产值,因此不太可能出现先支付分包款.因此这个规定,对于一般的建筑企业来说可能只能停留在理论上了.

建筑行业预收款开发票怎么处理

建筑业的预收款处理

1、根据财税〔2017〕58号文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再发生纳税义务,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预缴税款.

2、这样预收款的增值税处理和会计处理就不存在差异,都按照往来款项对待,建筑服务新政下预收款的税会处理

3、如果建筑业企业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预收款时开具发票了,根据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的规定,发票开具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4、接下来要做的事儿包括: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的,还需要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

5、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但会计上尚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税会差异重新出现,需要进行相应处理.

(1)收款时,应做两笔分录,以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

一是,按预收款总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二是,根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科目.

这就是建筑行业预收款开发票怎么处理的方法,上文有具体例子讲解,大家可以看看.当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的时候,同时要确认销项税.另外建筑行业可以采用简易计征,直接按照三个点纳税就行.本站持续更新中,有需要可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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