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丢失怎么补办

2026-03-02 15:4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495

导读: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在开具发票的时候所盖的章,是企业在刚注册成立的时候去公安局刻制好的.企业对于各种财务章以及发票章都是要妥善保管的,如果丢失了还要重新补办.那么发票章丢失怎么补办呢?首先,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发票章丢失怎么补办

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弄丢了,需要先去国税局报案,然后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服务单位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是在报税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要在24小时之内向专管员报案;如果是被盗就得视情况不同向公安局和专管员报案.补刻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章,只要您到公安局备案的刻印社刻印即可.

发票章丢失怎么补办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发票章丢失怎么补办?如果企业的发票章丢失了,首先要去国税局报案.还要登报声明,这一点和发票遗失的处理是一样的.之后再去公安局进行补办.如果是发票遗失,处理起来就更加复杂了.所以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企业的物件.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