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互联网+”思维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026-01-18 12:0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86

导读:相关专题:互联网+与大会计时代 曹书涛 赵强刘栋 池邦芬等 当前,税务系统互联网+应用已经从发展阶段逐步走向整合阶段。要规划好金三后的信息化工作布局,要树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理念,拓展提升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纽带,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代理和第三方的联结互通、共享资源和合作共赢。 互联网+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一是过程监管能力 。

相关专题:互联网+与大会计时代

曹书涛 赵强 刘栋 池邦芬等

当前,税务系统“互联网+”应用已经从发展阶段逐步走向整合阶段。要规划好“金三后”的信息化工作布局,要树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理念,拓展提升“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纽带,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代理和第三方的联结互通、共享资源和合作共赢。

“互联网+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是过程监管能力。要解决简政放权,又不能放松监管的难题,应该进一步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税务应用,及时发现纳税人在申报纳税、减免税申请和出口退税等领域的非法失信行为,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放权又不放任。

二是堵漏增收能力。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采集的涉税数据,主要是纳税人依法报送的数据,应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构建风险管理数据采集体系,通过电子税务局等采集纳税人自证数据,互联互通第三方采集他证数据,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网络爬虫技术等采集税务机关取证数据,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迅速准确定位税收流失的风险点,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三是效能评价能力。互联网巨头企业对大数据,构造的“阿里指数”“百度指数”等,能准确分析和预测企业或个人行为。税务机关也应该从拓展“互联网+税务”入手,从网站、微博、微信等收集纳税人、税务干部、社会公众的舆情数据,整合征管基础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多角度挖掘数据价值,构建“纳税遵从指数”,“纳税人满意指数”、“征管效能指数”等,检验或预测税收征管措施的成效,更有针对性地配置征管资源,优化和改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

“互联网+纳税服务”,实现征纳双方共赢。“互联网+”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模式,构建主动式、智能化、个性化、虚拟化的纳税服务新模式,广泛吸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到税收治理,集聚大众智慧,提升办税效率,节约纳税成本,促进税法遵从,实现征纳双方合作共赢。

一是办税便利服务。通过对纳税人涉税行为分析、发放调查问卷、总结运维问题等,发现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系统、委托代征系统等,扩展延伸办税空间和时间,丰富办税渠道和方式,简化办税过程和环节,给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如影随性”“无处不在”的办税便利,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如“淘宝购物”一样简单方便,降低纳税人办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二是信息共享服务。税务机关掌握的涉税信息纳税人也无法及时充分了解,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通过互联网向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翔实的涉税信息,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纳税人自己生产的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查看和下载本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申报纳税信息、发票领购开具信息、涉税事项办理信息、涉税资料报送信息等。第二类是遵从风险信息。不仅要将税务机关分析识别的低风险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还应对纳税人加强事前的风险提醒。如税务机关与工商部门联网,企业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业务时,委托工商局对申请人提醒该业务相关的纳税义务、如何办理以及违反的法律后果等,减少纳税人因无知或懒惰等原因而产生不遵从行为。第三类是税收优惠政策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通过税务网站、电子邮箱、微信、QQ、短信、12366服务热线等渠道,向纳税人提醒办理减免税备案或减免手续,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法定的税收优惠。

三是培训宣讲服务。随着税制结构向直接税转移,自然人纳税人数量会快速增加,自然纳税人一般不具备专业的税法知识,却有更强烈的维权意识。拓展“互联网+”创新税法宣传模式,让更多的自然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税法,增加全民的纳税意识,是推进税务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第一,税务机关可以用软文、图画、动漫、微视频等形式解读税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宣传税法。第二,加强人工智能的税务应用,对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请求,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个性化信息,自动反馈准确的答案。第三,构建税务互联网沟通平台,纳税人、税务代理、税务机关、社会公众可以就税法政策进行研讨交流、互助解答、关注评价,集众智提升宣传服务水平,促进征纳双方共同成长。

(税收信息化管理班课题组成员:曹书涛 赵强 刘栋 池邦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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