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2025-12-18 12:15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345

导读: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明文规定,其中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1、企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2、企业拥有的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3、企业拥有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4、企业拥有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5、企业拥有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另外,企业从事的行业不同其设备的折旧年限也不同,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即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是在此基础上增加1-5年。

固定资产折旧就是资金保全的一种方法,是按照固定资本耗损的程度而为它的更新提取准备金的办法。

折旧仅仅是成本分析,折旧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其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运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并不承担固定资产的更新。但是,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同时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因此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净残值是5%。

  以上就是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的主要内容,需要的可以收藏起来哦。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遵循本表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行业固定资产的类别,具体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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