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将编制财务决算及预算

2026-01-14 16:3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12

导读: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监管的189家中央企业编制2003年财务决算。此外,中央企业2004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也已开展,并将于2004年3月20日前上报国资委。 通知要求,今年度财务决算要以经营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营业务事项的会计账簿为基础进行编制,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和现金流入(出)等状况,不得漏报、不得留有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

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监管的189家中央企业编制2003年财务决算。此外,中央企业2004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也已开展,并将于2004年3月20日前上报国资委。

通知要求,今年度财务决算要以经营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营业务事项的会计账簿为基础进行编制,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和现金流入(出)等状况,不得漏报、不得留有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本企业采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等进行认真核对和清理,未经批准,各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各企业应当进一步完善年度财务决算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制度,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必备要件,须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并报国资委。

此外,国资委还要求将2004年度财务预算细化为月度、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记者郭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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