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能否调整上年科目

2026-02-24 14:5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98

导读:汇算清缴后能否调整上年科目?汇算清缴之后的调整,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与非日后事项又有所区别,首先要说明的是,汇算之后也是可以调整的,我们可以登记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过渡科目,最终再调整我们的账表.

汇算清缴后能否调整上年科目

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以前就已存在,在日后得到证实,对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它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纳税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纳税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

汇算清缴后能否调整上年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案例处理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

①借:累计折旧?1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7(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万元)(100-33)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万元)

贷:盈余公积?6.7(万元)(67×10%)

通过上文,学习了汇算清缴后能否调整上年科目,相信大家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运用又多了一点认识,通过这个科目,我们可以不影响当期损益就对错账进行调整,不然,汇算清缴后,跨年度的调整,是不能计入我们现在的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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