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2025-12-14 13:2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395

导读:“发票抬头”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尽管这种汇票在各种汇票中最具有安全性,但因其流通性差而在贸易中使用较少。那么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可以吗?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如果想正规的话,按实际入库数量入账,出现的差额走材料成本差异,或直接按实际成本和数量入账,然后把原来发票退回,让对方开实际应开具发票来后入账。

不过这样做太麻烦,最后核算也不一定好做,对方也不一定高兴你这么做。下面的办法不符合实际情况,却应该可行。按取得的发票入账,在开具入库单和成本核算时,先按发票数量核算,再购入货物时,进行调整。即使以后调整不了,如果差额不大,也可以通过成本核算调整过来,只要老板知道就可以了。

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合同主体方和发票抬头是否可以不一致?

  不能一致。税务“三流一致”原则为合同、发票、资金流向三方面一致,不能与B订合同、A付款、对A开票,这样涉嫌虚开。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根据最新颁布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发票抬头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如果发票抬头和合同的签订方名称不相符合,不管是开具发票的单位还是收取发票的单位的会计做帐都不符合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也可以将合同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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