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月税费的会计分录

2026-02-18 20:4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78

导读: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各项税费.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这些都是企业的应交税费.如果企业上月的税费还没有缴纳,那么在会计上,缴纳上月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对此

缴纳上月税费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本科目还核算企业按其他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缴纳上月税费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怎么进行核算?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对缴纳上月税费的会计分录的做法,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示范解答.首先,要进行计提,通过应交税费的科目来计提.然后再缴纳,当然,缴纳也是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核算企业在经营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的科目,但是印花税就不能在这个科目中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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