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以其所有的工业用地进行投资,成立合营公司。交不交土地增值税?有什么政策依据呢?

2026-03-03 11:42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10

导读:你好,参考这个文件 以土地入股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要区别对待; 《财政部 国家税务4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1653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 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你好,参考这个文件 以土地入股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要区别对待; 《财政部 国家税务4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1653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 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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