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销售额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2026-03-20 18:4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68

导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根据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纳税人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应自该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计算3个月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A公司应根据2019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根据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纳税人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应自该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计算3个月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A公司应根据2019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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