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

2025-12-12 10:4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70

导读: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对于比较大的公司来说,总分公司之间业务往来频繁,核算业务量大,而且部分总分公司之间还会经常存在借款事项,总分公司之间的借款及相关资金往来是总分公司之间业务往来核算的一个重要内容。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借款,通常往来账(就是其他应收应付)进行反映。分公司从总公司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总公司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分公司归还总公司的借款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

  审计某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支付利息的分录

  从分录看,应是总公司分摊给分公司的借款利息。

  第一笔分录是支付的分摊利息;

  第二笔分录是将已支付的分摊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利息走“其它应收款”的原因,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借款是由总公司借入然后有分公司使用的,这种情况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实用指南》规定的“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税前扣除”的行为,所以在往来中反映。

  编制合并表后,没有影响。

  如果走应付利息,在编制负债表时,反而存在重复计算应付利息问题了(总公司记“应付利息”)。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看完了小编上面为您带来的解读,关于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想必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对此大家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官网的答疑老师,我们将会给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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