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增值税怎么办

2025-12-16 16:4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080

导读: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增值税怎么办?在实际业务处理中,经常有财务人员将发票认证了却忘记在次月申报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还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呢?相信上述疑问有不少企业税务人员在工作中都遇到过,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看看解决方法。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增值税怎么办

  如果是联网报税的,已经认证的增值税票已经在网上开票系统里了,不需要自己录入。

  如果的手工帐或电脑帐里没有的话只需要调整会计帐的,可以咨询当地国税局的办税员协助处理。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必须申报抵扣,否则以后月份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发票抵扣,就是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法规定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增值税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增值税怎么办?对于这一问题,上文小编为大家做出了相关的解答,,相信大家阅读完,能够有所了解,也能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希望刚加入到会计这个行业的会计们,你们需要区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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