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销售税金的会计分录

2025-12-21 10:1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765

导读:经营交易涉及到的税种多样,且每个税种的计税依据各有不同.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的计算方法,根据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是怎么算的?计提销售税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计提销售税金的会计分录

计提本月应当缴纳的销售税金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或 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应交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计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计算应交教育费附加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5、计算应交资源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6、计算应交的其他附加或者地方政府性收费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税费

计提销售税金的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是怎么算的

1.计税基础

(1)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3.计算公式

(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计提销售税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销售业务发生,需要计提的税金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具体的税费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中,详情请参考我们上面的分录.如果对税务和会计上的其他问题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们网站的信息.本网站专注财税知识的分析,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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