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2026-02-09 12:3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606

导读:增值税从上世纪开征以来,被很多国家认可,各国对于增值税的征收有许多规定,但是总的来说,每个税种征收的时候需要了解税种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种的计税依据,以及国家对于税种的各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计税依据: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版)》(国务院令691号)第六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增值税特殊计税依据是什么?

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3.纳税人以原材料、产品对外投资的,以投资额确定销售收入.

4. 纳税人对外扣赠应税产品的,以及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产品,按纳税人销售同类材料、 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6.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7.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9.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10.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缴纳增值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了石油作业用油(气)量和损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各种销售活动产生的销售金额和产生的价外费用等,具体的分析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的介绍,部分销售行为的增值税计税依据按照特殊计税依据来计算,想要了解请仔细阅读我们上面文章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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