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不要代扣个税

2025-12-11 05:2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154

导读: 企业在支付劳务费时,要求对方给劳务发票,对方也找了税局去开劳务发票。当企业收到了对方开出来的劳务发票后,对是否要代扣个税上也是有疑问的,那么,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不要代扣个税?

 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不要代扣个税

个人提供劳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综合征收率中已包含个人所得税税率,单位无需再代扣代缴该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不要代扣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第十一条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具体我们把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为四类:

  (一)2000元以下,费用扣除800元,适用20%税率,则计算公式(A—800)20%,以2000元为例(2000—800)×20%=240元;

  (二)2000 元至25000元,扣除费用20%,适用20%税率,计算公式A(1—20)×20%=A16%,以25000为例25000×(1—20%)×20%=4000元;

  (三)50000至62500元,扣除费用20%,适用税率20%,加成50%,扣除系数2000.即A(1—20)×20%×(1+50%)—2000=24%A—2000.以62500元为例,62500×(1—20%)×20%×(1+50%)—2000=13000元;

  (四)超过62500元,扣除费用20%,适用税率20%,加成100%,扣除系数7000.即A(1—20)×20%×(1+100%)—7000=32%A—7000.以65000元为例65000×(1—20%)×20%×(1+100%)—7000=13800元。

  而在换取发票时地税局预征的个人所得税是3%。我们还是以65000元的劳务报酬收入为例,应纳个人所得税款是13800元,而实际预交65000×3%=1950元,差额13800-1950=11850元。

  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不要代扣个税?正常来说企业能代扣个税的情况是工资、奖金等等,劳务费等属于劳动报酬范围,并不是在公司代扣个税的标准里,往往是不需要去代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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