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2025-12-18 19:4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876

导读:做房地产企业会计,每天要面对的账目很多,所以要求会计也是要成为一个工作上的多面手,尤其是税务方面,不能有一丝马虎,那么问题来了,房地产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下面小编就把一些专业介绍分享出来,望大家参考借鉴。

  房地产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1、作为预提或待摊费用

  借:预提费用--企业所得税

  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

  2、直接计入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

    两种方式各有优劣,但只要按税法规定计提并交纳并不影响清算。

房地产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含增值税吗

  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不进入利润中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这一规定有利于税收的均衡入库,但也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它是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一项新内容。由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入、抵减预计营业利润后与当期利润总额(亏损)的反差很大,出现了有些企业即使亏损金额很大,却仍要缴纳较高企业所得税的现象。因此,如何使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与企业盈利配比,并使预计营业利润在开发产品完工结算期得到正确抵减;如何在增加核算工作量的同时采用简便易行的核算方法,做好预计营业利润的计提、抵减核算工作,并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如何从科目间找出勾稽关系,方便自查税费提缴情况等,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采用同步登记法在“递延税款”归集或转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不仅能较好地处理这一业务问题,而且简便易行。

  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3月开始筹建,筹建期历时15个月,账簿资料显示:2010年3-12月、2011年1-5月筹建期分别发生开办费200万元、300万元,均无收入,2011年6月开始生产经营。

  要求:确认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案例分析:该开发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只能在"开办费"科目中归集。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是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如果筹办期的结束和经营期的开始,两者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筹办费摊销及经营年度的开始。因此,该开发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2011年6月起开始一次性或分期扣除开办费;若2011年度发生了亏损,则税法确认的亏损年度就是2011年度,而不是2010年度。

  国家税法规定房地产行业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就是今年新制定的两个重要管理办法。房地产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好好把今天所学知识运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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