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吗

2020-03-23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0781

导读:个人所得税是我国对收入达到了税法规定起征点的纳税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一般是由纳税人所在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那么个税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吗?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看纳税人是否是在两个地方同时工作来决定的。具体的文件规定内容如下。

个税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第十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从中国境内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计税方法,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规定: 

(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法规,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法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法规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法规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补缴吗?

个人所得税能补交

支付工资的单位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单位应该履行代扣代缴职责,如果不履行,税收有专门规定进行处罚的.

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人员,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不超过该标准,你是不需要自行申报的, 由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单位履行代扣代缴职责代扣代收的个人所得税,单位应该给纳税人出具相关证明的.税务机关也有义务给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目前,税务机关普遍采用按照年度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做法.

个税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吗?针对这个问题,上述文章整理出了具体的文件规定内容,以供大家进行参考。如果纳税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地方以上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同时申报个税的。如果忘记申报缴纳,需要及时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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