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启动,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2026-01-01 10:2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95

导读:本报记者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步入实施阶段。 《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报记者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步入实施阶段。

        《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指导意见》要求,一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指导意见》还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应当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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