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起评职称 要看"继续教育学时"

2026-01-11 20:0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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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人社厅2017年职称政策,从2017年起,“职称申报必须提交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昨日(1日),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到这个平台来参加继续教育。

昨日,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jxjy.jnhrss.gov.cn)开通运行。按照省人社厅2017年职称政策,从2017年起,“职称申报必须提交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为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原则上每45分钟计算1学时。

据了解,今年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8月1日至12月31日,学习内容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千亿产业、创新创业等专题。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平台完成公需科目30学时学习,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原则上不提供补学。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学习指南,今年是济南市首年度开展专业科目学习,行业暂未开展专业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即将颁布实施的《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科研开发、参加学习、考试等,均可登记专业科目学时。

2017年申请晋升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包括以考代评、在济南参加职称评审或参加国家、省评审的人员)需提前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达到90学时后,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与职称评审材料一并公示上报、审核确认。未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需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年度90学时学习要求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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