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栋建设对前期会计差错追溯更正

2026-02-11 12:3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19

导读:.addon-special { clear: both; margin: 15px auto; font-size: 12px;}.addon-special .special-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bottom: 1px dotted #DADBD6; border-top: 1px dotted #DADBD6; color: #1C2C58; font-size: 14px; margin: 0 auto 5px; overflow: h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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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视野讯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简称:国栋建设,代码:600321。

8月9日,国栋建设发布系列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由于公司对双流国栋五星级酒店验收转固事项和纤维板生产线技改期间是否计提折旧事项的判断和会计处理与2015年年报审计会计师的认定不同,导致公司2015年半年报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数据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更正,对公司2015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有一定影响。公司编制2015年度财务报告时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5年期初留存收益及2015年度净利润不存在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天健函[2016]11-17号),认为,公司上述对201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国栋建设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分析了本次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产生主要原因是:

1、公司双流国栋五星级酒店因尚未办理规划、竣工和消防验收,卫生许可证和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手续也无法办理,酒店无法投入运营。因此基于后续可能存在的大额投入或改进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酒店未进行验收转固。

2、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22万立方米/年纤维板生产线设备因消防技改而停产;双流65万立方米纤维板生产线设备因国家环保部对人造板生产过程排放和产品环保要求的提高和为解决产能瓶颈而对生产线进行了技改,公司对上述生产线技改停产期间未予计提折旧。

公告称,公司财务部对上述事项的判断和会计处理和2015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认定不同,导致公司2015年半年报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数据与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出现不一致。出现上述问题后,公司高度重视,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加强会计力量,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与会计师的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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